家庭教育指导师,旨在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先进、实用的家庭教育方法;提高我国家庭教育的工作水平,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及和谐家庭建设。

申报条件: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,分别为:初级家庭教育指导师、中级家庭教育指导师、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。

1、初级家庭教育指导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(1)本职业见习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;

(2)中等专业以上同等学力。

2、中级家庭教育指导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并经本职业中级培训标准学时数;

(2)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;

3、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培训标准学时数;

(2)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。